我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请问我应该如何追回?

时间:2023-11-20 作者:淄博律师


1、债权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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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书,签订还款协议书后,债权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2)、债权人可以收集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证明债权时效没有超过,并且及时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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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回,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同意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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